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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钦察骑兵南下,冷兵器时代的王者

第三百八十二章 钦察骑兵南下,冷兵器时代的王者 (第2/2页)

旁边的牧民连连点头,附和道:“可不是嘛。”
  
  “秃儿罕那个老女人请咱们来的时候,我还担心这边水土不好,现在看来,比草原舒服多了。”
  
  “就是不知道,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听说花剌子模给的金银不少,要是能早点打完,带着钱回草原,能换好几群马。”
  
  “伯岳吾部的敬克失首领是好福气的人啊!神明都在眷顾他。”
  
  另一名牧民放下陶碗,语气带着几分羡慕:“他生了个好女儿啊,当了花剌子模的太后。”
  
  “伯岳吾部的人在花剌子模都当了大官,咱们这次能来这儿拿重金打仗,还得靠秃儿罕念着同族情分。”
  
  “以后不要喊他老女人,虽然他的年龄能当你的母亲,但更要尊重。”有个年纪大的老牧民对着旁边的年轻人训斥道。
  
  随后便是一脸怀念的样子:“秃儿罕啊,她年轻的时候可是草原上最美的女人。”
  
  “想要得到她的勇士不计其数,甚至有人为了她去也灰熊搏命。”
  
  “可惜,最后她竟然嫁给了南方这个没胆子的波斯人。”
  
  这些牧民们说着当年的事情,又提到此次打仗,篝火旁的气氛顿时严肃了些。
  
  一名年长的牧民皱了皱眉,慢悠悠地说道:“说是要跟北疆人打?我可听说,北疆人很厉害啊!”
  
  “前些年,辽国人带着东边几个部落去北疆劫掠,那可是好几万骑兵,结果呢?全军覆没,连个回去报信的都没有。”
  
  年轻牧民愣了愣,有些不信:“真有这么厉害?咱们钦察骑兵的弯刀,还打不过他们?”
  
  “不好打啊!”年长牧民叹了口气,“我听草原上的商队说,北疆人有能炸碎城墙的铁疙瘩,还有能射穿铁甲的弩箭,骑兵也比咱们快。”
  
  “太后给的金银是多,可要是把命丢在这儿,再多钱也没用啊!”
  
  “或许上次东边部落的战败,只是个意外呢。”
  
  “北疆人和咱们一样都是从贫穷的草原出来的,能厉害到哪里去?”
  
  就在这时,部落的首领掀开帐帘走出,听到众人的议论,笑着喊道:“都别愁了。”
  
  “刚收到消息,秃儿罕太后说了,只要咱们好好打,打赢了北疆人,抓住了北疆的首领,阔绰的太后还会再加一倍钱,还赏咱们花剌子模的奴隶和牧场。”
  
  “加钱?”
  
  刚才还愁眉苦脸的牧民们瞬间眼睛亮了,络腮胡牧民一拍大腿,笑道:“加钱就好说。”
  
  “只要钱给够,别说北疆人,就是天上的雄鹰,咱们也能给它打下来。”
  
  “对,加钱就干。”
  
  其他牧民也纷纷附和,篝火旁的气氛重新热闹起来,刚才对北疆人的忌惮,似乎在“加钱”的诱惑下,淡去了不少。
  
  对草原人来说,金银牧场和牛羊,永远是最实在的动力。
  
  没过几日,一名花剌子模信使快马奔至钦察骑兵营地,找到首领高声喊道:“太后有令,北疆人攻破讹达剌城,命钦察诸部即刻起兵,前去迎战。”
  
  “哈哈哈,等了这么长时间,北疆蛮子终于来了。”
  
  “他们来的太慢了,是在家里喝完了娘们的奶才来的吗?”
  
  “啊哈哈~”
  
  钦察骑兵们哈哈大笑,一想到秃儿罕太后承诺的“加钱”,立刻燃起斗志。
  
  而且又想到了讹达剌城的财富,那可以花剌子模最大的城池之一。
  
  商业繁华,已经落入了北疆人手中,若是他们夺了过来,那些被北疆人抢走的金钱和女人自然不可能再还给花剌子模。
  
  那名络腮胡牧民猛地站起身,挥舞着弯刀喊道:“咱们钦察骑兵是天下最勇猛的战士。”
  
  “北疆蛮子不过是运气好,等咱们到了,定要让他们尝尝弯刀的滋味。”
  
  “没错,天下最勇的就是咱们钦察骑兵。”
  
  “咱们钦察骑兵是天下最勇的,北疆蛮子不过是些冻土来的野种,咱们一冲,他们就得跑。”
  
  “到时候讹达剌的财富、女人,全是咱们的。”
  
  “勇士,跟我走,去讹达剌发财。”
  
  马群如潮水般涌出营地,沿途其他各部的骑兵也陆续汇合,原本分散的部落骑兵,渐渐汇成一支两万余人的大军。
  
  全部都是钦察草原上最精锐的勇士,是秃儿罕太后的底牌。
  
  营地后方,众多钦察老弱妇孺站在土坡上,望着大军远去的方向。
  
  一名白发老妇牵着孙子的手,眼中满是担忧:“阿努会不会有事啊?北疆人要是真像商队说的那么厉害……”
  
  旁边的妇人叹了口气,怀中抱着刚出生的婴儿:“能有什么办法?太后给的钱太多,男人们都红了眼。”
  
  “只盼着真主保佑,他们能打赢,能活着回来。”
  
  几个孩童不懂战事的凶险,只兴奋地挥舞着小木刀,喊道:“阿爸最厉害,能杀北疆蛮子,能带回好多钱。”
  
  而此刻的钦察骑兵大军中,脱脱部的首领脱忽察儿正与其他部落首领并驾齐驱。
  
  他指着前方的地平线,语气满是自信:“再走五日,就能到讹达剌。”
  
  “到时候咱们先把北疆人的骑兵冲散,再抢回城池。”
  
  “兄弟们,金钱和女人,就在前面等着咱们。”
  
  “冲啊!抢钱,抢女人。”
  
  而此刻的讹达剌城,早已没了往日的商贸繁华。
  
  这座曾因丝绸之路而兴盛的城市,如今遍地狼藉,街道上堆满了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与焦糊的气味。
  
  秦军士兵在城中肆意劫掠,有的扛着装满金银的木箱,有的拖拽着哭喊的花剌子模女子。
  
  还有的在贵族府邸中翻找值钱的宝物,尽情发泄着征战的戾气。
  
  一如历史上术赤率领蒙古人攻破此城时的景象,只是如今,胜利者换成了秦军。
  
  “将军,找到了,大王要找的那种黑色麦子,在城内的集市里找到了。”
  
  一名亲兵匆匆跑到李东山面前,肩上扛着一袋子颗粒饱满的黑色谷物。
  
  李东山接过袋子,仔细打量。
  
  这种黑麦颗粒比普通小麦小些,外壳呈深褐色,表面带着一层细密的纹路,握在手中沉甸甸的。
  
  他虽不知这麦子有何用,却还是立刻按照李骁的命令,让人将所有黑麦收拢起来,严禁士兵消耗,全部留作种子。
  
  一旁的亲兵解释道:“问了俘虏才知道,这黑麦性子野,能在寒冷、贫瘠的盐碱地里长。”
  
  其实这种东西在花剌子模和西方的黑海等地并不算稀罕,但并不盛行,也不是花剌子模人的主粮。
  
  因为在暖和肥沃的土地上种植,它的产量并不如小麦。
  
  可到了漠北那种寒冷的地方,产量反倒比小麦高。
  
  只是磨出的面粉是黑色的,口感差,西方影视剧中的黑面包就是用黑麦加上其他粗粮做的,是西方底层穷人吃的食物。
  
  而在金州北方和漠北这些地方,有着大量寒冷的土地没有进行过开垦。
  
  盐碱化没有进行过改善,难以种植其他农作物。
  
  李骁计划中,可以尝试种植黑麦。
  
  甚至等日后征服更北方的冻土高原,在没有玉米土豆红薯的情况下,也可以先用黑麦过渡。
  
  刚安排好黑麦,又有一名士兵跑来汇报:“将军,在城中的马厩里,发现了十三匹汗血宝马。”
  
  “通体雪白,跑起来身上能看到血线,跟去年在撒马尔罕缴获的那些汗血宝马一模一样。”
  
  “汗血宝马?”
  
  李东山眼睛一亮,立刻跟着士兵前往马厩。
  
  只见马厩中,十几匹雪白的骏马正不安地踱步,它们身形矫健,鬃毛顺滑,脖颈处的血管在阳光下隐隐泛红,仿佛有血液在皮下流动。
  
  正是后世闻名的阿尔捷金马。
  
  “太好了。”
  
  李东山兴奋地搓了搓手:“汗血宝马可不好搞,这么多年来,咱们秦国也通过商队也只买来了不到十匹当种马。”
  
  “还被大王捂的严严实实的,本将早就想搞一匹当坐骑了。”
  
  “这次一下找到十几匹,大王怎么也得奖励本将几匹。”
  
  他立刻下令,让马夫好生照料这些宝马,每日喂最好的草料,绝不能出半点差错。
  
  要知道,花剌子模绝大部分士兵骑乘的战马都是普通马匹,和北疆的战马没有太大差别。
  
  汗血宝马即便是放在花剌子模也是国宝,也只有去年撒马尔罕之战中,打败了摩诃末,缴获了几十匹将领乘坐的汗血宝马。
  
  这次又能找到十几匹,已是意外之喜。
  
  而这还远远不够,要培育出足够多的优良战马,必须拿下整个花剌子模,将所有汗血宝马都带回秦国。
  
  接下来,秦军在讹达剌城劫掠了三日,城中的金银、物资、粮食被搜刮一空,年轻女子被掳为俘虏,准备带回秦国。
  
  当大军收拾好行装,正准备向下一个目标前进时,两名探骑急匆匆奔来:“将军,西北方向三十里发现大量骑兵,看旗号,像是钦察人,有两万多人。”
  
  李东山的笑容瞬间收敛,呵呵一声冷战。
  
  勒马向前,对着秦军高声喝道:“弟兄们,钦察蛮子送上门来了。”
  
  “当年埋在北疆的三万钦察人还不够多,今日这两万,正好一起埋了。”
  
  “今日就让这些蛮子知道,北疆人的刀,才是最硬的。”
  
  “敢跟大秦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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