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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卢植:汉兴元年,第一次在嘉德殿打自由搏击就得了冠军!

第二百五十二章:卢植:汉兴元年,第一次在嘉德殿打自由搏击就得了冠军! (第2/2页)

不掰扯什么与民争利,直接让反对者闭嘴,刘辩虽然不喜郑泰,却也不得不认同郑泰的智慧。
  
  这也是刘辩宽恕他的最大原因。
  
  只要为他忠心做事,在德行上略有瑕疵,刘辩都能包容并且重用。
  
  而成功通过了盐铁官营的议题,刘辩却没有忘记他要推行盐铁官营的最根本目的。
  
  无论是打压食盐价格,还是为国库谋取更多收益,这都只是目的之一,并非只能通过推行盐铁官营才能做到。
  
  刘辩的最根本目的,是削弱各地郡守的权力!
  
  “朕欲收回州刺史、郡守之典兵权,州刺史若无兼职,则只得总览一州政务,不再统摄军务,仅保留监察军务之权,郡守亦然。”
  
  其实刘辩曾经很好奇,为何汉末能衍生出所谓的“诸侯讨董”一说,这些个郡守们又是为何能成为“诸侯”的?
  
  自从张举、张纯造反后,刘辩对这件事的探究求知欲也就愈发浓厚了。
  
  而这些时日在彻底将精力从军事转移到政治上后,刘辩在卢植、荀爽等人的讲解下才算是彻底明白了,难怪郡守们被称之为“府君”。
  
  这哪里是郡守,分明就是一个个小诸侯!
  
  世祖光武帝于建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了大部分郡都尉,将其职权并入太守,即“典郡兵”之权,仅保留边郡都尉、属国都尉和关隘都尉。
  
  各郡郡国兵少则二、三千,多则五千,几乎唯郡守之令是从,俨然就是朝廷发饷的郡守私人武装。
  
  郡守的属吏,从代替郡丞郡二把手长史,到负责选署功劳的功曹,主民户、祠祀、农桑的户曹,主诉讼的辞曹,主奏议的奏曹等皆由郡守自行任命,这就给予了郡守人事权。
  
  你说下面的县令?
  
  县令好不好还不是郡守和功曹一句话的事?
  
  若是郡中的县中有缺额,郡守也有向朝廷举荐的权力。
  
  本就具备政权的郡守,再拥有了兵权和人事权,以及通过盐铁暴利所获得的财富,俨然便是一个个小朝廷,与诸侯王有何二致?
  
  这就是后汉最为表层的二元君主制,也因此郡守们才得以被称之为“府君”,以“君”唤之。
  
  说句实话,刘辩对于这些个郡守们竟然还能保持对于朝廷的基本忠诚度,而不是地方全面自治藩镇割据,真心觉得这简直就是个奇迹!
  
  因此,分化郡守的权力势在必行!
  
  好在郡守的兵权方面,倒是借着黄巾之乱有所切割。
  
  由于郡守们的军事才能高低不一,比如汝南郡守赵谦主动出击却遭遇波才重创,麾下属吏几乎尽皆伤亡殆尽,这也是赵谦入朝后只能担任秩六百石的中都官曹尚书,而无其他任何加官的原因。
  
  朝廷在彼时下令在各郡任命都尉统郡国兵,将兵权在名义上与郡守们做了切割。
  
  之所以是名义上,那是因为都尉虽然在权力上将兵权从郡守手中瓜分,但以文制武的基本制度是不变的,或者说历朝历代的地方行政体系多是以文制武。
  
  哪怕文武班子实际上是互不统属的,但作为地方行政主官,实际上对于地方武官有着一定的约束权。
  
  而彼时应对黄巾之乱焦头烂额的郡守们也正愁如何应对军事,毕竟他们招募的兵曹和贼曹只是应对山匪、盗贼的,打打毫无纪律约束、几乎没有武备可言的流寇不成问题,但应对数以万计的黄巾军就不行了,他们甚至都无法有效指挥三千郡国兵加临时征召的数千乃至万余青壮。
  
  超过个人指挥能力的兵力,反而是一种累赘。
  
  因此众多郡守倒也乐得将平叛不力的锅甩出去,由都尉们承担罪责。
  
  说到底,兵权这种东西对于郡守们的吸引力并不大。
  
  除非大厦将倾,或是你手握十万大军,否则有没有兵权又有什么区别?
  
  你又不能造反,或者说造反也成不了事,那手握兵权还有什么意义?
  
  有了兵权甚至还得掏钱时常赏赐这帮臭当兵的!
  
  老爷们的钱自己都捞不过来呢,还分给你们这群臭当兵的?
  
  郡守给你们钱,你们得听郡守的!
  
  郡守不给你们钱,你们也得听郡守的!
  
  那这钱还有什么可给的!
  
  索性不如把兵权分给都尉,归还给朝廷!
  
  因此刘辩要收回州刺史和郡守“典兵权”的权力时,并没有什么人提出反对意见。
  
  不过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汉军一连串军事胜利之下的结果。
  
  若是没有这一连串的军事胜利,黄巾之乱、羌胡叛乱、匈奴叛乱若是尽数倚靠地方世家豪门出力,那即便是成功以都尉分走郡守兵权,那这些都尉也多是听从世家豪门的命令,依旧改变不了地方州郡自成小朝廷的局面。
  
  军事胜利永远是慑服内部反对者最好的武器,赖于刘辩摄政后这几场漂亮的军事胜利,刘辩的威望也借助军事胜利而达到了空前的地步,对于州郡还是颇有威慑力的。
  
  再加上汝南袁氏被杀得血流成河的教训,因此至少在大部分地区要收回兵权和盐铁经营权并不难。
  
  尤其是在刘辩与各地商贾家族的关系建立了良好的利益关系的情况下,比如东海糜氏,无极甄氏、中山苏氏等粮商、盐商、马商家族都颇为配合。
  
  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这些个巨商家族,对于钱根本不感兴趣,他们甚至都没碰过钱!
  
  要钱有什么用,又不能改变他们的地位!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
  
  “贾人毋得衣锦绣……操兵,乘骑马。”
  
  太祖高皇帝的两条政令,起初只是禁止商贾穿丝绸和坐车,但后来则是将锦绣等丝织物也补充入内,将持有兵器的权力也剥夺了,连骑马都不允许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汉名义上继承了太祖高皇帝的法令,但实际上对于朝廷外包的“皇商”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不能坐马车那就坐驴车,棍棒不算兵器,能钻的空子太多了,只要不明着违背法令,都不会有人细究。
  
  但即便如此,商贾终归是贱业,而且一天是商贾,这辈子都是商贾,就连子孙后代也不例外。
  
  然而当今天子给了商贾们的子嗣一个摆脱商贾身份的机会,准许熟识五经且品行优良者,缴纳高昂借读费入太学,以借读生的身份就读。
  
  为了防止商贾子弟不读经学只是抱着花钱混文凭的心思,借读生若是在太学之中荒废学业,或违反太学纪律,可以随时开除借读资格。
  
  不过要有资格缴纳借读费,必须要先缴纳数以千万钱计的财富作为敲门砖,缴纳了借读费,也才能进一步具备资格再缴纳数以千万钱计的择校费、伙食费、住宿费、服装费、书本费等各种学杂费。
  
  砸了将近半个亿进去才换来孩子的太学生文凭,难道你就甘心他依旧不得入学吗?
  
  那就老老实实缴纳这些学杂费!
  
  一步步便将这些商贾拿捏在了掌心之中,而如此高的浸没成本,这些个商贾也不愿意轻言放弃,更不敢和天子的政令对抗,帮着世家豪门对抗朝廷的盐铁政令。
  
  各地的商贾们倒向所在地的世家豪门,说到底也就是寻一靠山。
  
  商贾们在世家豪门的眼中就是个夜壶,用的时候用着,不用的时候嫌弃他们臭烘烘的,怎么可能给他们的子嗣脱离商籍的机会?
  
  这种得以改变阶级身份的机会也是百年难得一遇,别说是耗资巨亿,就算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嗯,虽说这是刘辩单方面剥削这些巨商家族,但这纯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你就说这是不是良好的利益关系!
  
  他们还得谢谢朕呢!
  
  (5513字)
  
  ——
  
  PS:咕咕,今天手机突然就开不了机了,心情很不好,所以只加更一千五百字。
  
  唔,现在手机坏了等于没有车钥匙、钱包和身份证,要不是今天有和客户的线上视频会议带了平板,今天连吃疯狂星期四和开车回家都做不到了,呜呜呜~
  
  所以读者老爷们看作者这么可怜,多投点月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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