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零点看书 > 错爱校草之女主是炮灰 >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2/2页)

“让我们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让我们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随着我的声音的响起,程溪,林雪也跟着我唱了起来。
  
  季见和李言虽然没有唱,但是也大声吼了出来。我此刻是遍体舒畅啊!
  
  当我们在路上骑车玩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清吧到了。
  
  我们就进去了,清吧就只能唱唱歌,喝喝小酒什么的。我们点了几首歌就开始唱了起来,顺便还点了很多喝的和吃的。
  
  我嘴里基本就是没空过,一直在吃东西。程溪先唱了一首歌,是花粥的《一腔诗意喂了狗》。程溪的声音很好听,带有一点点的沙哑。很好听很好听的。
  
  然后季见上去唱了一首歌,是陈奕迅的《十年》。这首歌,本来我就很喜欢,陈奕迅的原唱声音很沧桑的,唱的能让人完全融入其中。
  
  有人曾说,林夕把做梦时的美好写给了王菲,所以王菲的歌都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而他把梦醒后的饱经沧桑写给给了陈奕迅,所以陈奕迅唱出的是人间不值得。
  
  而季见的声音不沧桑,和陈奕迅的声音是完全相反的。但是他唱的也挺好听的,没有不惑之年的饱经沧桑,有的只是青春少年的空灵轻动。
  
  我想发出一点感叹,可脑海中不知道为什么就出现了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长大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
  
  下一首是那个汪苏泷的《有点甜》,季见手里拿着的话筒想要递给李言的。可是程溪却把话筒拿起来给了林雪。
  
  林雪本来不想接的,但是程溪说:“林雪,今天你可是寿星啊,呐,话筒给你!”
  
  林雪想了一下,就接了下来。季见在程溪和林雪推搡的时候,季见没说话,只是在旁边看着。
  
  等他看到了林雪接受了那个话筒之后,他本来想要递给李言的话筒就默默的收回了手。
  
  他俩就合唱了那首《有点甜》,林雪的声音很甜,很有少女感。季见的声音很有少年感,我听着他俩唱的歌,看着我身边的这几个人。忽然就觉得他们应该是活成了青春最好的样子吧。
  
  我又觉得我是何其有幸啊,在我七岁的那年遇到了程溪,这十年间,她为我付出的,我都数不清了。
  
  然后又在这个青春最好的时候,遇到了他们,我自身并不优秀,但老天让我遇到了这么多优秀的人,我感觉很幸运。
  
  季见和林雪唱完之后,下一首是双笙的《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林雪看我还没有唱过,就把话筒递给了我。
  
  我看了一眼歌曲,我会唱,我就接过了话筒,唱了起来。
  
  “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让我错付了情衷……后来谁家喜宴重逢,佳人在侧,烛影摇红……可我只能假笑扮从容,侧耳听那些情深义重……不去看你熟悉脸孔,只默默饮酒,多无动于衷……若是此生错在错在相逢,求一个善终……”
  
  我唱完心想,“这道姑好傻啊!那人不喜欢她,她都不知道的吗,还一个劲的在那里忏悔是不是自己的错。”
  
  “其实不是她的桂花糕捂的不够热,也不是她送的马具不好看,只是因为那人爱的不是她啊,那个有着一双深邃眼瞳的人爱的是那个喜宴上他一直想娶的人”
  
  “买的胭脂是给她的,心也是给了她的。”
  
  我只觉她傻,可又忍不住心疼她,又没有立场去责怪那个眼中有柔情千种,如脉脉春风,能使冰雪也消融的男人。只得叹一句一厢情愿,愿赌服输啊!
  
  我唱完之后,下一首是萧敬腾的《王妃》,我拿着的话筒就没有放下,溪儿此时也拿起了另一个话筒。我俩像个智障似的,在那里面吼道。
  
  “夜太美,尽管再危险,总有人红着眼眶熬着夜。爱太美,尽管再危险,愿赔上一切超支千年的泪,痛太美,尽管再卑微,也想尝粉身碎骨的滋味,你太美,尽管再无言,我都想用石堆隔绝世界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
  
  我俩都不是唱了,而是在吼着,虽然看起来很像两个神经病,但是吼完真的很舒服。
  
  我感觉整个人洋溢着一种兴奋的滋味。
  
  然后我们几个合唱了《北京东路的日子》,一人一句。
  
  我们这天晚上玩到了凌晨三点才从清吧回家。我和程溪回到家之后,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了,勉强洗漱了一下之后,我俩倒头就睡了。
  
  因为第二天不上课,所以我们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在木叶打造虫群科技树 情圣结局后我穿越了 修神外传仙界篇 韩娱之崛起 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 不死武皇 妖龙古帝 残魄御天 宠妃难为:皇上,娘娘今晚不侍寝 杀手弃妃毒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