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默哥普法!
第326章 默哥普法! (第2/2页)性质,完全变了。
一旦警察和学校介入,那就不是她空口白牙说几句,煽动一下群众情绪就能掌控的了。
那需要证据,需要口供,需要调查,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她那个所谓的“视频证据”……真的能证明什么吗?
她自己心里最清楚,那段视频,只是拍到了陆衡坐在那里,手在桌子底下,身体偶尔动一下而已。
根本拍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她所有的指控,都建立在自己的“感觉”和“推断”之上。
在舆论场上,这足够了。
但在法律面前,这什么都不是。
“怎么了?学姐?”
林默看她半天没反应,又把手机往前递了递,语气里充满了关切。
“是信号不好吗?要不我们去外面打?”
“还是……你不想把事情闹大?”
周围的学生,也都看出了不对劲。
是啊,这个男生说得对。
如果事情是真的,那就该报警,让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这个女生,反而犹豫了?
女生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她感觉自己像是被架在了火上烤。
进,是她根本不想面对的正式调查。
退,那不就等于承认自己刚才说的都是假的?
“不……不用了。”
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但那声音,干涩而沙哑,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底气。
“我……我就是想让他道个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行了。”
“没必要……没必要浪费公共资源。”
“浪费公共资源?”
林默眉毛一挑,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言论。
他收回手机,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急公好义”,瞬间切换成了一种痛心疾首的失望。
“学姐,你这话可就大错特错了。”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周围围观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一场小型的“林默普法小课堂”,就这么在清北图书馆,突兀地开讲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
林默伸出一根手指。
“根据你的指控,我这位朋友,在公共场所,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图书馆,对着你,做出了极其不雅的猥亵行为。”
他故意加重了“猥亵行为”这四个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情节更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强制猥亵罪。那可就不是拘留几天那么简单了,是要判刑的。”
林默的语速不快,吐字清晰,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在划重点。
周围的学生们,下意识地听得入了神。
就连被“审判”的陆衡,都忘了自己的愤怒和屈辱,愣愣地听着。
他妈的。
老子挠个痒,差点就进去了?
林默看着脸色已经开始发白的女生,继续加码。
“所以,学姐你看,这不是一件小事。这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道歉有用吗?”
林默自问自答。
“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