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好学生,有水没?”
第十二章 “好学生,有水没?” (第1/2页)林依帮爷爷掖了掖被角,看着他呼吸渐渐平稳,眼底的疲惫像潮水般漫上来。她俯身在爷爷耳边轻语:“爷爷,您刚醒,身子还虚,再睡会儿吧。”
爷爷眼皮颤了颤,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虚弱地眨了眨眼,慢慢闭上了眼睛。监护仪上的曲线变得平缓,病房里只剩下仪器规律的滴答声,林依坐在床边,握着爷爷微凉的手,指尖轻轻摩挲着他手背上的针孔,心里又酸又软。
守到深夜,护工来换班,林依才悄悄退出来,在走廊尽头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妈,爷爷睡了,情况挺好的。”她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声音带着点刚卸下重负的沙哑。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妈妈低低的叹息:“那就好,那就好……你也别熬坏了身子。”
林依吸了吸鼻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妈,我跟杨屹泽……要离婚了。”
电话那头的呼吸明显顿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妈妈的声音,带着难以言喻的无奈:“……你们俩啊……”她没再多问缘由,只是轻轻说了句,“回来吧,回家住段时间,妈给你做你爱吃的排骨藕汤。”
林依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眼眶突然就热了。妈妈的语气里没有指责,只有藏不住的心疼,像温水漫过干涸的河床,熨帖得让她想掉眼泪。这三年,她被抑郁症缠得像只困兽,躲在郊区别墅里自我封闭,连回娘家都成了奢侈——怕爸妈看出她的不对劲,怕他们为自己担心,结果反而让他们悬了三年的心。
挂了电话,林依没再回别墅,直接打车去了爸妈家。
钥匙插进锁孔时,她的手顿了顿。这扇门她太熟悉了,却又陌生得让人心慌——上一次踏进来,好像还是两年前的春节,匆匆来匆匆走,连顿饭都没好好吃。
推开门,客厅只留了盏昏黄的小夜灯,奶奶房间的门紧闭着,想来早就睡了。鞋柜上放着爸爸的出租车钥匙,旁边压着张纸条,是爸爸歪歪扭扭的字迹:“汤在保温桶里,记得热了喝。”
林依捏着纸条,指尖有些发颤。爸爸大概是跑夜班去了,这个点还没回来。
她放轻脚步走进自己的房间,推开门的瞬间,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旧书和阳光混合的味道。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书桌上的课本码得整整齐齐,显然是妈妈常来打扫,连窗台的绿萝都浇得水灵,叶片上还挂着水珠。书桌上那盏高中时的台灯还在,塑料灯罩边缘磕掉了一小块漆,露出里面的米白色底色,是她当年攒了三个月零花钱买的。
她泄了力似的坐在书桌前的木椅上,椅面有点硌人,却比别墅里昂贵的沙发更让她安心。目光扫过桌面,突然定住了——桌角放着本熟悉的画册,天蓝色的封面上,画着只歪歪扭扭的小熊,是她小时候用蜡笔涂的。
这是她的第一本画册,里面夹着她小学时的涂鸦、初中的素描,还有大学时设计的第一套童装手稿。她以为早就丢了,没想到妈妈一直替她收着,还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林依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封面,那点粗糙的质感像根线,猛地拽回了许多被遗忘的碎片——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抑郁症是什么,只知道握着画笔时,整个世界都亮堂堂的。
林依指尖在画册封面顿了顿,指腹碾过那只粉色耳朵的小熊,才轻轻掀开封面。画纸边缘有些发脆,翻动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像风吹过干枯的树叶。
第一页是张铅笔素描,画的是辆黑红相间的山地车。车把上挂着枚蓝色挂坠,边缘磨得发白,后轮挡泥板上有道浅浅的划痕——是杨屹泽初中时骑的那辆。她记得那天在车棚撞翻它时,挂坠晃得厉害,他扶车时指尖划过挡泥板的划痕,骨节分明的手在阳光下泛着冷白。画里的单车停在老槐树下,树影落在车座上,铅笔线条轻得像羽毛,却把车把歪歪扭扭的弧度、车铃上沾着的点锈迹都描得清清楚楚。林依的指尖落在画里的挂坠上,忽然想起那天他说“没事儿”时,声音里藏着的点不耐烦,还有夕阳落在他睫毛上的金边。
往后翻,是盒水果硬糖。粉白相间的盒子斜放在课桌上,糖纸从盒缝里露出一角,画得像真的能闻到甜味。她记得那是他第一次送她东西,晨光透过窗棂,在糖盒上投下菱形的光斑,他递过来时,指尖擦过她的掌心,带着点薄荷味的凉。
再往后翻时,画纸上那个冲在跑道上的身影,像块投入湖面的石子,瞬间在林依心里漾开圈涟漪。思绪跟着笔尖的痕迹往回倒,倒回初一那年的秋季运动会。
那天的太阳烈得晃眼,十月初的秋老虎把操场烤得发烫,空气里飘着晒热的塑胶跑道味。入场式要排方队,林依站在队伍里,后脑勺的高马尾随着脚步一甩一甩,发尾扫过脖颈,有点痒。忽然听见身旁传来一声清冽的“稍息”,她猛地绷紧脊背——是杨屹泽。
他是体育班长,站在方队前排最右侧,离她不过半步远。蓝白校服的袖口卷到手肘,露出小臂结实的线条,喊口号时喉结轻轻滚动:“1——2——1!”声音不高,却带着股利落的劲,像敲在鼓点上,一下下撞在林依耳鼓上。
她偷偷往旁边瞟,能看见他挺直的肩线,阳光落在他发顶,碎发被晒得发亮。喊到“立定”时,他转头整队,侧脸的弧度扫过她眼前,林依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慌忙低下头,盯着自己磨白的运动鞋尖,耳朵却红得发烫。原来站在他身旁听他喊口号,连风里都像掺了点甜。
运动会正式开始时,日头更毒了。看台上的人都裹着长袖防晒外套,林依没带,只能用手挡在额前,手背被晒得发烫,连呼吸都带着股燥热的闷。
广播喇叭里传出体育老师洪亮的声音,带着点电流的杂音:“请报名男子1000米项目的同学,抓紧时间到检录处检录——”
林依正烦躁地眯着眼往跑道看,头顶突然一暗。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盖了下来,遮住了刺目的阳光。林依愣了愣,抬手掀开衣角,看见杨屹泽转身往检录处走的背影。他脱了外套,里面只剩件白色T恤,后背已经洇出点汗湿的痕迹。
“披着。”他头也没回,声音混着风传过来,有点含糊。
外套上还带着他的味道——淡淡的薄荷皂香里,裹着点若有似无的烟味,是她总在厕所旁老槐树下闻到的那种。林依把外套往肩上拢了拢,布料上还留着他的体温,烫得她锁骨发颤。
发令枪响的瞬间,她几乎是弹起来的。扒着看台的栏杆,使劲往前探身,眼睛死死盯着跑道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杨屹泽起跑不算快,落在中间位置,可他步频稳得很,一圈过后慢慢往前超。跑到第三圈时,他的T恤已经湿透,贴在背上,勾勒出少年清瘦却结实的轮廓。
“杨屹泽!加油!”林依攥着栏杆,喊得嗓子发紧。周围的加油声浪里,她的声音细得像蚊蚋,可看见他好像往这边偏了偏头,她突然就红了眼眶,喊得更用力了,“快点!加油啊!”
最后一百米,他突然加速,像匹脱缰的马,冲过终点线时,身体晃了晃才站稳。林依看着他扶着膝盖大口喘气,额前的碎发全被汗粘住,却还是仰起头往看台这边望,眼神亮得像落了星子。
那一刻,风好像不那么热了,她攥着栏杆的手心全是汗,心里却甜得像含了颗糖。原来喜欢一个人,连看他跑场步,都能让人紧张到心跳快要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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