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上市
第62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上市 (第1/2页)虽然可以邮箱发给桑妮,但是你们都选择保留下了这种交稿的仪式感。
桑妮拿到稿子后,几乎是一坐进自己的车里,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她怀着十分紧张忐忑地心情翻开空白的第一页,入目的是书名《福尔摩斯探案集》。
很多推理小说都是由一篇篇短篇破案故事集合出版的,看来这部《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是一样的。
她再翻,下一页是第一个故事的名字:《血字的研究》
紧接着,下一页,第一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桑妮轻轻念出标题,而后正式进入正文。
故事以一个名叫“约翰·H·华生”的退役军医的第一人称开始,他由于手头拮据,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在贝克街221B公寓合租。
华生很快发现他的新室友是个博学又古怪的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文学、哲学、政治一无所知,但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烟草烟灰等领域有着惊人的渊博知识。
对此福尔摩斯的解释是:“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
而后苏格兰场的探长送来了求助信,有一件离奇的命案发生了。华生才知道原来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顾问,他随着福尔摩斯一起前往现场,由此开始了“演绎法”的盛大开幕。
只见福尔摩斯抵达现场后,以一种近乎艺术家的姿态,手持放大镜,跪在地上,对房间的每个角落进行了极其细致的检查。
在观察完现场后,福尔摩斯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了凶手的外貌特征:“六英尺多高,穿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面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是和被害人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
他对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出这些结论的华生解释说:“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两者的区别很明显。”
而后福尔摩斯开始通过戒指设下陷阱,追踪凶手。
桑妮平时并不大喜欢看推理小说,哪怕是埃特·米勒最畅销的那几本。
因为觉得作者在故意使小伎俩一惊一乍的戏耍读者,故意写一些惊悚和猎奇的东西,比如乱/伦之类的情节来博眼球,除了打发时间的作用之外,没有任何文学深度可言。
她原本以为即便是你写的故事,她也需要拿出编辑的职业素养才能逼着自己看下去,却不料她很快就沉浸其中,并被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深深吸引。
并且在之后的破案故事中随着主角和凶手的追逐博弈开始感到紧张和刺激,也在不断思考到底谁是凶手。
在福尔摩斯猝不及防地给车夫戴上手铐时,她和华生以及里面的所有警察一样,都惊呆了。
“什么?凶手居然就是车夫吗?”她瞪圆了眼睛。
紧接着,凶手的故事给她看心碎了。
那是一段跨越十四年的,关于爱与复仇的悲剧故事。
凶手侯波在美国的盐湖城,与美丽的露茜·费瑞厄相爱。然而,摩门教的权威人物德雷伯和斯坦节逊强行拆散了他们,逼迫露茜嫁给他们之一。
露茜被迫嫁给德雷伯后,郁郁而终。她的养父费瑞厄也被杀害。侯波因此立下血誓,要追杀这两人,为露茜复仇。
他追踪仇人到英国,利用马车夫的身份接近他们。
等他抓住仇人时,他让德雷伯辨认两粒药丸,一粒无毒,一粒剧毒,强迫德雷伯先选一粒服下。德雷伯选了无毒的,但侯波调换了药丸,让他毒发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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