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第82章 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第2/2页)“赋”,是户赋,每户每年要缴纳绢二匹、绵三两。
“役”,是力役,每个丁男每年要为国家无偿服役二十天,若不想去,可以“输庸代役”,也就是交钱或交绢来代替。
这三者加起来,对于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简直是灭顶之灾。
一个场景,不由自主地在李承乾的眼前浮现。
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夫妻二人,养了三个儿子。
这在后世,是天大的喜事。
可是在大唐,这是催命符!
一旦三个儿子都长成丁男,就意味着这个家庭每年要承担三份沉重的力役和户赋。田里那点可怜的产出,交完田税后,根本不足以支撑如此恐怖的开销!
怎么办?
要么,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要么,就只能选择最无奈,也是最直接的办法——隐瞒!
孩子生下来,不上报官府,不入户籍。
他就不是朝廷在册的“丁”,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那要命的赋役。
这就是最底层百姓的生存智慧,也是他们最悲哀的呐喊。
然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方面。
如果说,百姓隐瞒户口是出于被动的自保,那么另一个群体的存在,则是在主动地、疯狂地挖着大唐的墙角!
世家门阀!
李承乾的脑海中,蹦出了这四个字。
“士农工商”,士,高高在上。
在雍正皇帝推行“摊丁入亩”之前,这片土地上的读书人、地主阶级,是几乎不用交税的!
皇权不下乡。
官府的权力,最多只能延伸到县一级。广袤的乡村,则完全由这些盘踞各地的世家、豪族所掌控。
一个活不下去的自耕农,除了隐瞒子女,还有另一个选择。
那就是“投献”。
他们会拖家带口,带着自己那几亩薄田,主动投靠到当地的世家门阀名下,成为他们的“佃户”或“部曲”。
从此,他们不再是朝廷的子民,他们的名字,会从官府的黄册上抹去。
他们只需要向主人缴纳地租,而无需再承担朝廷那沉重的赋役。
对于百姓而言,这是饮鸩止渴,却能换来一时的苟活。
而对于世家门阀而言,这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他们兵不血刃,就吞并了大量的土地。
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无数依附于他们的人口。
这些人,是他们的佃农,为他们耕种。
这些人,是他们的私兵,为他们卖命。
这些人,更是他们权势的基石!
而朝廷呢?
朝廷什么也得不到!
不仅损失了赋税,更失去了对基层人口和土地的控制!
李承乾越想,心中越是发寒。
这根本不是一个新出现的问题,而是一个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时期,就已然存在的千年毒瘤!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为何要“强令分家”?就是为了打散大家族,将更多的人口变成直接向国家纳税的小家庭!
汉朝初立,刘邦定下“算赋”和“口钱”,对十五岁至五十六岁的成年人征税,甚至连七岁到十四岁的孩童都不放过。
结果呢?
逼得民间出现了“生子不养”的惨剧!百姓为了避税,宁愿溺死自己的亲生骨肉!
如今的大唐,看似吸取了前朝的教训,轻徭薄赋。
可人头税的本质没有变!
世家门阀的特权没有变!
只要这两个根子还在,隐匿户口的问题就永远不可能得到解决!
一千七百万的隐匿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