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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惊悚的原告

第183章 惊悚的原告 (第2/2页)

对此。
  
  范贺倒是没多想,他随口道:
  
  「姐妹俩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闻言,丁岩一愣,依旧有些狐疑:
  
  「我说的是客观证据。」
  
  「客观证据啊,客观证据是...」
  
  范贺点点头,下意识就要开口,但他刚准备说话,却忽然间哑巴了。
  
  他表情一顿,整个人愣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像..
  
  没有客观证据!
  
  「不,.不对!」
  
  范贺周宁瞬间反应过来。
  
  这一刻,两人就好似浑浑噩噩的人忽然问醍醐灌顶,清醒过来,整个人勘破了胎中之谜,紧接着猛地低头看去。
  
  丁岩见此,忽的错愕,後退半步道:
  
  「不会没有证据吧!?」
  
  范贺和周宁跟吃了屎一样,脸色难看,低头不断扫视档案。
  
  丁岩又追问道:
  
  「你们,以及司法是怎麽判定的两个人身份!?」
  
  两个律师都没说话。
  
  一侧负责拿材料的魏晓闻言,小声地开口道:
  
  「两个当事人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加上司法确认姓名的时候,张大也对姐姐的身份确认无误,所以就是张月了。」
  
  这是什麽?
  
  这是「常识』。
  
  也是常识性错误!
  
  有一个悬疑推理写过有关常识性错误的事情。
  
  名为「点与线』。
  
  当你在一张白纸上,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你的脑子里,会下意识将两个点串联起来。
  
  比如。
  
  沙滩上出现两具屍体,一男一女。
  
  往往众人会下意识将两人捆绑在一起,会认为两人是情侣、夫妻、为爱而死..但实际上呢?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两人存在关系。
  
  这就是点与线。
  
  当你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会下意识将其连在一起。
  
  「也就是说..」
  
  「她叫张大,而身份里有个姐.....」
  
  「所以,司法和你们,下意识将两个信息联系到一起?」
  
  惯性思维导致的身份认证错误....
  
  下意识将「大』与「一』,依照常识逻辑分成了姐姐和妹妹。
  
  两人又没异议,所以以分出的身份上了法庭,这就好似一个泡沫,美丽无比,但.....一戳即碎。
  
  「可问题是,当事人是纯主观意识,认为自己是姐姐啊!」
  
  丁岩内心惊觉。
  
  开庭前。
  
  张大张二,和司法确认了自己张月张星的身份。
  
  这有用吗?是不是觉得,只要确认了,就必须得用?
  
  想错了。
  
  司法上,任何客观信息,只会看你的证据,而不是主观!
  
  若是主观就能认证身份...那这个世界,最盛行的行业是叫「替罪』。
  
  张大认了没用。
  
  得有客观证据支持他的主观意识才行!
  
  范贺和周宁都落入惯性思维的陷阱了。
  
  两人接触案子最久。
  
  也和「张大张二』这个身份接触最久,明显是思维下意识区分出了姐妹身份。
  
  但丁岩不同。
  
  他才刚来!
  
  压根没有这个惯性思维!
  
  「身份信息无法确认...这份材料,目的是加重「无法确认身份』这一问题的!」
  
  范贺不断扫过手里的文件,脸色愈发难看,他瞳孔中闪烁出震惊。
  
  丁岩内心一紧。
  
  身份信息,能用作辩护的法例有几个?
  
  一,年龄,二,身体。
  
  後者是精神病,徐德已经提过。
  
  那就只剩前者了..…
  
  「两个人年龄多大?」
  
  七个字落下。
  
  两人脸色青一阵紫一阵,五颜六色的,最终跟锅底一样黑。
  
  范贺咬着牙,从牙缝中钻出一句话。
  
  「姐姐18,妹妹...」
  
  「17岁!」
  
  17岁?
  
  也就是没有成年,2003年,2月18日,对刘国富造成重伤的那一天...
  
  两个身份中,其中一个,没有成年!!!
  
  丁岩近乎是本能的,将一条法例脱口而出:
  
  「《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未成年人事项,第一款是...」
  
  说着。
  
  丁岩顿了顿,紧接着。
  
  一个令在场几个律师心凉半截的款项在耳旁浮现。
  
  「给予未成年人特.....」
  
  「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优先...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丁岩紧忙开口道:
  
  「陷阱,这是陷阱!」
  
  「身份问题挑到明面上,法院不可能再按原本的身份进行审理,依照第4条第1款。」
  
  「被告人身份混乱的情况下,那麽,在法庭并非是以成年的身份被审理.....而是以未成年受审!」「对方律师..」
  
  「他想彻彻底底为被告人脱罪!」
  
  脱罪.彻底脱罪!
  
  承担部分责任的精神病法例..。
  
  存在自卫性质。
  
  未成年...,
  
  三条最bug的辩护法例,不知不觉间,竞被对方凑到了一起!
  
  这种辩护证词,法院会宣判什麽?
  
  缓刑?有很大概率是缓刑!
  
  什麽是缓刑?
  
  缓刑就是缓而不刑!
  
  判二缓三,判你两年,缓期三年执行,意思是两年後再对你进行两年刑期处理。
  
  但,如果在这缓期的三年以内..你没有触犯法律,那麽,就不需要再坐两年的牢,直接给你抹除。基本就是无罪!
  
  别说两年了,就是十年呢!
  
  回想一下,自身过去的十年间,你有犯过什麽能进监牢的罪吗?没有,绝大多数人十年也不会犯罪!所以..
  
  「这不是归纳整理的基础信息材料...」
  
  丁岩看着范贺周宁手里的档案,他眼角直跳。
  
  「这是经得起推敲、逻辑缜密、思维刁钻的.....」
  
  「无罪辩护!!!」
  
  话落的刹那。
  
  所有人後背一凉,心中发毛。
  
  此时,再投向这两份材料的眼神,已经明显带上了震惊与骇然神色。
  
  魏晓只觉惊悚,喉中乾燥,不自觉的後退一步。
  
  他盯着那份,自己看了几十分钟,觉得平平无奇的基础资料...…
  
  陷阱。
  
  这是陷阱!
  
  是一块、活生生绞杀所有人,将鲜血与肉碾碎的磨盘,血腥无比的致命陷阱!
  
  而他们..,
  
  险些就在这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擡脚踏入其中。
  
  「怎.」
  
  「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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