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有冤要伸
第687章 有冤要伸 (第2/2页)胡老板的妻子站起来,扑通就要跪下。
秦烈赶紧扶住。
“别跪。我是政法委书记,老百姓的事办不好,是我失职。”
三个人走了之后,秦烈把材料摊在桌上,一页一页看。
判决书里,认定非法采矿的关键证据是国土局的一份证明,证明该砂石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但这份证明的落款时间,是胡老板被抓之后三个月。
先抓人,后补证明。
秦烈拿起笔在这份证明上画了个圈。
“蒋丽,这个案子的卷宗,明天调过来。我要看原件。”
“好。”
第二天上午,胡老板的案子卷宗调到了政法委。
秦烈翻了整整一个上午。
判决书里的证据链是这样的:国土局证明砂石场无证,镇上批复不算数;三名证人证明胡老板“纠集多人威胁恐吓”,但三份证言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连标点符号都相同;现场勘验笔录里,开采量估算只写了“约”,没有具体测量数据。
秦烈把卷宗合上。
“蒋丽,这个案子,证据有问题。国土局的证明是事后补的,证人证言有雷同嫌疑,开采量估算没有依据。你联系市检察院,让他们调卷审查。如果符合抗诉条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蒋丽记下。
“另外,让公安局查一下,当年办这个案子的民警是谁,现在在什么岗位。特别是那个国土局的证明,谁去调的,谁签的字。”
蒋丽犹豫了一下。
“秦书记,这个案子如果翻,牵扯到贺明,也牵扯到阳山县局。现在阳山县局的班子刚调整,何明还在停职……”
“何明停职是因为他自己的问题,跟这个案子没关系。但如果查出来何明也参与了这个案子,一并处理。”
蒋丽走了之后,秦烈给吴海东打了个电话。
“大哥,清远这边发现一个可能的冤案。三年前,阳山县一个砂石场老板被以非法采矿罪判了五年,案子是贺明督办的。证据有问题,我准备启动复查。”
吴海东皱眉。
“你确定?冤案复查,比政风行风测评还敏感。翻一个案子,牵扯的是公检法三家。”
“我确定。证据链有问题,国土局的证明是事后补的。”
“行。你让市检察院先调卷,如果符合抗诉条件,报省检察院备案。我这边跟省检察院打个招呼。但秦烈,你记住一点,复查冤案要讲程序,不能为了翻案而翻案。”
秦烈在本上记着。
意见箱的事,胡老板的事,让他对政风行风测评有了新的想法。
测评不光是打分、排名、处理人,还得让老百姓的冤屈有地方说、有人管。
他在测评方案上加了一行:
“建立冤错案件线索收集和核查机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律调卷核查。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
写完,他把蒋丽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