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八点十一分
第68章 八点十一分 (第1/2页)焦尸案的判决书下来没几天,直播坠楼案接着开了庭。
旁听证提前三天就发完了。法院官微开了图文播报,开庭前一小时,词条已经挂在热搜尾巴上。十一万人看着她掉下去的那个案子,现在,几百万人等着看它怎么判。
张昊被带进来的时候,旁听席安静了几秒。
在看守所蹲下来,人瘦了一圈,但依旧整齐。金丝眼镜没了,换了一副黑框的——律师给配的,显老实。
法庭调查进行到讯问被告人环节,出事了。
“侦查阶段的供述,不是我的真实意思。”张昊的声音不大,咬字很清楚,像是背熟了的,“案发之后,全网都说我是凶手。我几天几夜没合眼,他们问什么,我只能顺着说。”
他抬起头,看向审判席。
“我没有杀雨桐。出事那段时间,我一直在楼下的咖啡店。”
翻供。当庭翻供。
旁听席嗡的一声。书记员的键盘声都顿了一下。
辩护人掐着这个节骨眼起身:“审判长,辩方申请出示一份视听资料——案发当晚,涉案公寓楼下咖啡店的监控录像。”
法庭的大屏幕亮起来。
画面是俯拍的收银台,右下角,白色的时间字符一跳一跳:
20:11:36。
穿深灰大衣的张昊走到收银台前,扫码,端着一杯咖啡入座,出画。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十八时四十分即进入1907室,此后一直藏匿于室内,直至案发。”辩护人环视法庭,一字一句,“那么请公诉方解释——晚上八点十一分,这台摄像机拍到的,是谁?”
旁听席炸了。法院官微的播报底下,评论以每秒几十条的速度往上滚。
“反转了??”
“我就说,哪有那么巧的事——”
“警察不会又办错了吧。”
审判长敲响法槌。
公诉席上,林之遥翻开卷宗。动作不快,甚至称得上从容。
“辩护人出示的这段监控,公诉方没有异议。”
她开口第一句,把所有人都说愣了。
“画面里的人,就是被告人张昊。这一点,我们比辩方更确定。”
“公诉方有异议的——”她抬起头,“是右下角那串数字。”
“出示证据。侦查卷宗第三册,第一百一十七页,《视听资料调取及设备时间校验笔录》。”
大屏幕切换。一张照片:一部手机和一台老式硬盘录像机的屏幕,被并排拍进同一个画面里。
手机屏幕上,北京时间:18:49。
录像机屏幕上,设备时间:20:47。
“侦查人员调取这段监控的当天,依照规程,对录像设备进行了时间校验——将标准时间与设备显示时间同框固定。”林之遥说,“结论写在笔录里:该设备时钟,较北京时间,快一小时五十八分。”
“换算一下。画面上的‘20:11’,真实时间是——”
“18时13分。”
法庭安静了一瞬。有人还没反应过来,有人已经倒吸了一口凉气。
“公诉方出示第二份证据。”林之遥没有停,“被告人那杯咖啡,是移动支付。支付平台调取的服务器流水显示,该笔付款时间:案发当晚,18时13分22秒。”
“服务器的时间不归咖啡店管,不归任何人管。”
“18时13分22秒,与校钟换算后的监控画面时间,分秒吻合。”
辩护人的脸色变了,但人还站着:“审判长,辩方对所谓‘钟差’存疑。监控设备的时间,怎么可能凭空错出两个小时?”
“这个问题,”林之遥合上卷宗,“请出庭的鉴定人回答。”
温则鸣走上证人席。
这是他第二次出庭。上一回对面坐着邵铭远,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法庭上,话越少越硬。
“监控画面角落里的时间,不是拍摄时间。”他说,“是录像机自己的内部时钟,烫在每一帧上的水印。机器‘以为’现在几点,它就往画面上烫几点。”
“这台设备是店家自装的单机录像机。不联网,不自动校时。店主的询问笔录在卷:年初店里跳过一次闸,设备重启之后,时间是他凭感觉随手调的,调完,再没管过。”
“打个比方。”温则鸣顿了顿,“老相机的日期设错了,洗出来的照片上烫着一九九八年。照片是真的,拍进去的人也是真的——只有那个年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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