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忏悔录有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第258章 忏悔录有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第1/2页)南风城投。
董事长办公室。
“欺人太甚!追究法律责任就算了,还要我们补发一笔加付赔偿金!”
“政府把我们这些企业家当什么了?当提款机了吗?我们又不是开银行的!”
“董事长,我找法务部了解了一下,在我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薪资后逾期仍不支付的事实前提下,政府是有权要求我们对权益受侵者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的。”
“真有这么条规定?以前为什么没听说过?”
“董事长,没被执行,并不代表没有。”
嗯,以前不也没听说过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吗?但没听过只是因为没被执行,并不代表它没有啊!
但现在不一样,他们直接就成了第一批被执行的了,简称先吃螃蟹的那批人。
至于什么螃蟹你别管,反正给你先吃了不是?
“另外,看政府这架势,恐怕是要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京发地产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哼!他们给我准备了前车之鉴,我也给自己留了后退之路!”
“交代你办的事都办好了吗?”
“董事长,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所谓准备自然就是资产转移,这件事他以前也在做,只不过是在慢慢做,但现在就是一次性做了,全部转移!
至于政府的监控,他们自然也是有一套应对措施的。
不然,没点手段,也混不到用上转移资产这个词的级别。
所以,很多人认为的一些人出逃国外就只能刷盘子、打零工之类的认知,完全就是把这些人看低了。
俗话说得好,狡兔三窟,所以他们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了自己,因此混的再差也是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
不然你以为这些人出事前为什么要一个劲的捞钱?不就是为了权力或地位过期后能继续逍遥自在吗?
嗯,忏悔录里就收录了一句经典名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而这个价值观的形成,往往就是为自己接下来的腐败堕落辩经的开始。
腐败嘛,往往就是从说服自己的理想信念开始。
一开始,坦坦荡荡、一心为民,到了后来认识到一些商人老板,然后又接触到了这些人的纸醉金迷,最终就开始产生了一种不平衡。
什么不平衡?
嗯,你说我这个级别的领导,吃的、住的、用的,居然不如一些在自己面前低三下四的商人!这就是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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