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死人那一栏只写阮文山
第一百零二章 死人那一栏只写阮文山 (第1/2页)我从海皇宫回白鹭时,阮母已经在一楼等了四十分钟。
红姨原定上午把工作证明送去,她没有让送。她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蓝外套,怀里抱着那只铁皮饼干盒,坐在顾北山以前的窗边。桌上有茶,没动。周萍把证明放在她面前,四页纸一张不少,她只看第一页的三个字。
“后面为什么这么多?”阮母问红姨。
红姨说,公司经历一页,离职和死亡状态一页,十七份文件只列四项尾责编号,最后一页说明没有未结工资与家属代签义务。每页都能单独拿走,也能一起留。
阮母不会读所有公司用语,让我们念。
周萍从第一行开始。阮文山,男,生卒年月;二〇〇〇年在青川基础运输做临时司机;后转北线经办;依据当期公司安排协助四项外地文件;二〇〇六年书面停止相关授权并离职;二〇〇八年八月死亡。车辆、诊所和外地回函的索引在附件,证明不认定他对公司股权、车辆或历史协助费有收益权,也不认定家属承担债务。
“他开了几年车,为什么只写两个月临时?”阮母问。
老阮也在。他从门边走过来,把六辆车早期排班册放桌上。阮文山最初两个月由青川直接临时雇,后来跟北线车主和老阮的承包盘跑,工资来源变过,做的仍是司机与经办。若证明只写青川直接雇用,会把后面几年删掉;若全写成青川员工,又与实际工资不合。
周萍把句子改成:“此后在与青川合作的北线运输中持续从事驾驶与经办,具体雇佣与结算依各期记录。”
阮母听完,问:“这算不算你们不认他?”
“算认做过的事,不把别人的车也写成我的。”我回答她。
她抬眼看我。阮文山下葬以后,她很少与我说话。那天她拿旧驾驶证到两张名牌前,只让我记住死的是谁。四个月过去,她眼里的怒气没有像公司报告一样结案,只是沉得更低。
“你们写一张纸,也要先说哪辆车是谁的。”阮母说。
“因为过去没有写,才让他替我用了几年名字。”我回答。
阮母没有说这算道歉。她让周萍继续念。
第二页写离职。阮文山二〇〇六年要求停止代签,十三项已经补正或结束,四项当时仍有外部尾责;离职后收到过来源混乱的历史协助请求,能核的本人款与公司款均已区分。这里没有写他“协助至死亡”,也没有写退出后所有旧文件自动无效。人可以停止替公司做事,过去签过的真实交付仍要让相对方有一条处理路径。
第三页列四项编号,不附客户金额。最后两份原件如今在中立保管,其中一份《合股资产与历史副账说明》提到阮文山身份,却明确不能改变产权;另一份只涉及窄账责任登记。十五份在白鹭,两份已核位置、权利未结。阮家有权查看与阮文山直接相关的页,不因是家属便能看其他员工和股东记录;也不因不看便视为认可。
阮母听到这里,问最后两份是不是还拿他的名字挣钱。
黎真回答,不准。资产顾问按二十八万元委托做整理,费用来自实际服务,不从阮文山签名、遗产或所谓B.L.权利扣。任何买家若把他的历史页用作酒店控制,必须先面对中立异议与权限限制。位置已经注销,真实事项仍逐项处理。
“纸在别人手里,你们说不准,有用吗?”阮母问。
这是很难回答的一句。
我能让白鹭不再接受旧名字,能让合作方收到停止通知,能为滥用设置违约与证据;不能保证世上再没有人拿一张复印件说谎。阮文山活着时,公司也曾以为十三项补完便够,结果四项空格让一把旧椅子坐到二〇〇八年。
“不够。”我对阮母说,“所以两份纸每动一次,都要通知有权的人。你不需要天天守,保管人要留下记录。谁再用他签新事,那一笔从第一天就是假的,不等我认。”
阮母问她今天能不能看。
中立会计事务所三十一日下午有人值班,原件不能临时搬来,家属可看分层副本与本人的原页影像。红姨本来只准备送证明,没有替她安排。黎真打电话,事务所给下午三点半时段;继承经办与员工代表可同行,不需要我陪。
阮母说不要我去。
我同意。
她不是去见老板,是去看儿子的名字有没有又被放进别人那一栏。我若坐旁边,事务所里每个解释都会先看我的脸。
证明第四页写结清状态。最后工资、丧葬、可核事故相关补偿与公司慰问分别列明;二万八千三百元历史协助费不入阮文山遗产,也不由家属归还。诊所病历只作身份与历史事实证据,公开范围受限。家属不承接代签义务,不因收取应得款放弃对伪造、滥用姓名或死亡登记错误的异议。
阮母听完,指着“公司慰问”四个字。
她收过那笔钱,但不愿它与丧葬赔付写在同一合计里。此前已经分开,年末证明又在末行加总,看起来像公司用一个总数买完了所有事。黎真把总计删掉,只保每一项付款日期、依据和状态。钱加起来不会变,纸上不必有一行替公司宣布“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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