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建政立制(下)
第83章 建政立制(下) (第1/2页)各部尚书的任命颁下后,地方最先关心的,是原有官衔与朝廷新官品如何相接。
崔舣在陇右,韩群在河西,两人都曾兼领州职,地方文武之间又沿用过凉国自己的等级。
如今入朝为六卿,旧职须交接,朝廷也得告诉尚未入京的人,自己往后凭什么领俸、怎样任事。
官品首先统一。
为防止轻封、滥封,李业将新官制的官品压得很低。
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为三省最高长官,正三品,暂缺。
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从三品,现任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掌相权。
御史中丞,从三品。
六部尚书,正四品。
六部侍郎,正五品。
翰林学士,从四品。
各道布政使,从四品,副使从五品。
府尹,从五品或正六品,州太守,从六品。
县令,依京畿、户口等级,自正七品至从八品。
布政使统筹一道地方政务,品秩高于六部侍郎,议事时有相应地位,施政仍须遵守朝廷所颁法令。
府比州略高,类似于后世的副省级城市。
县令依所治繁简定等,京畿与大县的事务多,所以官品更高。
地方州官名称改为太守,使治理一州的文官与武官荣阶中的刺史区别开来。
旧官告身逐次核验,现任职务依新制换给,原有功赏与合法俸资在交接时说明。
文官同样只留一项领俸资序与实际任事,兼职的俸禄依本阶给付。
散阶、检校、勋官等旧名目全部停止添授,之前的荣誉用封赠、赐物和资序承接补偿。
这处简化,关系到中枢往后能否控制冗员。
唐廷早年以添官衔笼络藩镇,旧衔逐渐同实际职掌脱开。
到了后世,官、职、差遣又能各添一层,一个人挂着多个名目,朝廷查他的待遇与权限都费事。
李业知道这些名目会怎样越堆越多,便在新制初立时将俸资与职掌写明。
有功的将领可以领高阶,有才的文官可以升品,朝廷需要增加的是相应待遇。
一个人实际管什么事,则须另有明确任命。以后罢去某项职务,官员也能按能力重新授任。
选官、任事与赏功由此有了不同的依据。
县丞、主簿、县尉及寺监郎官的细目交吏部续定,额员依现有州县规模核给。
关中与川蜀缺吏,先补主官与必要属吏,空缺暂留,待制科、旧吏考核与学堂培养逐步补足。
先把官署办起来,再按实际事务添人,朝廷承受的俸禄也能随岁入逐年增加。
***
地方制度仍沿用李业在西北逐渐实行的文武分任,并以道、府州、县三级归一。
道设布政司,掌民政、赋税、地方工程与州县考课。
府州太守管所辖县的行政、治安与征收,县令直接办理编户、田赋、民役与民刑。
正式州县官由吏部核选,朝廷任命,布政使只有推荐权,没有任命权,从而加强中央集权。
军队的招募、训练与驻守归统兵官,地方赋税归布政司与户部。
驻军需要供应,按军需章程办理,征收与支给都有中央规定的范围。
这是李业早年削弱地方军府时走过的路,如今将它推广到关中、川蜀,有了正式朝廷的名义,也有了更齐全的中枢机构承接。
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地方武将资望普遍高于文官的情形。
韩群治理河西时,对杨师厚向来谨慎。两人早年地位有别,地方真正发生争执,仅靠朝令写着文武分任,文官未必敢坚持自己的判断。
到了蜀中,王建挟伐蜀大功,李愚新入成都,同样会遇到这样的难处。
所以制度里须给文官一条能够直达朝廷的奏报道路。
布政使上报民政、赋税与地方争议,径送尚书省,而驻军主帅报告兵事,送枢密。
双方共同办理的事情可以会商,意见相左则分别陈报,由中枢议决。
这样,李愚在蜀中任事的权力,便来自朝廷的任命。
王建资望再高,也须按既定职掌与他商议地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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