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第545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第2/2页)一方日薄西山,一方朝气蓬勃。
看上去是新老交替,但刘荣却很清楚:除了这两方,汉室还迫切需要第三方力量,来充当二者之间的缓冲地带,并起到制衡作用。
因为执政学派的交替,其实和王朝更迭一样,往往并不会太过温和。
王朝更迭,兴亡皆为百姓苦。
执政学派的交替也一样——如果单纯是旧的淡退、新的登上历史舞台,那这个过程也同样不会风平浪静。
描述一个非常具体的画面,就不难意识到这一点。
你是一个黄老血官员,在太宗皇帝年间入仕,并在先孝景皇帝年间小有所成,官至千石。
而且,不单你出生黄老,你父亲、你祖父,也都是有名的黄老巨擘。
在精力秦末战国,对华夏文化的全方位洗礼之后,像你这样三代传承的黄老学铁杆知识分子,已经能算作是顽固的黄老世家了。
那么,在当今刘荣这一朝,你,或者说你的家族,乃至于你的子孙后代所面临的问题,就变得有些棘手了。
——儒家愈发强盛,且步步紧逼,很快就会取代黄老学,成为汉家新的执政学派。
而作为旧的执政学派,你们黄老学说的头部代表人物们,不是去了深山老林修仙,就是窝在家里炼制仙丹。
你很痛苦,也很头疼。
因为你很清楚,儒家一旦的是,那就不可能允许你们黄老之士体面的退出历史舞台。
为了加快执政学派的交替,儒家必然会无所不用其极的,将你们黄老之学贬低的一无是处。
甚至于,为了避免黄老学死灰复燃,在未来威胁到儒家‘新执政学派’的地位,儒家还可能会挖掘黄老学的学术根基,将黄老学贬为家、纵横家那样的小学,甚至歪门邪道。
具体的体现方式或许是:你所在的部门,空降了一个儒家出身的领导,然后你很快被架空,开始被穿小鞋。
若是情况糟糕一点,甚至可能是某个儒家出身的下属突然冒出来,明明是你下级,却对你颖指气使,原因只是你出生黄老,早晚要被他们儒家所取缔。
在这种时候,如果有个墨家或法家出身的官员,能在你们两方之间充当和事佬,那就再好不过了。
比如:你出生黄老,你的顶头上司是空间的儒家官员,但他的副手,却是法家出身的积年老吏。
如此一来,你那个儒家出身的领导,就不可能再有精力给你这个黄老学的遗老遗少穿小鞋,而是要专心去和那个法家出身的副官斗法。
若是二者之间的争斗足够激烈,你甚至可能会被那个儒家出身的领导拉拢!
当类似的场景,出现在汉家每一级、每一地的政府部门时,黄老学体面退出历史舞台,就成了可能。
至于替你们黄老学吸引火力的第三方——墨家也好,法家也罢,那就不是你该关心的事了。
他们会成为儒家新的竞争者,和儒家‘竞争上岗’,谁行谁接替黄老学,成为汉家新的执政学派。
而在墨家被淘汰之后,留给刘荣的选择,似乎就只剩下法家一个选项了。
不然呢?
杂家?
还是阴阳家、纵横家?
显然都不合适。
而这,就有涉及到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法家,到底能不能用?
或者说,秦的灭亡,法家的责任到底有多少、占比大不大?
以及,如果汉家也重用法家,那会不会布秦法律严苛过度,导致宗庙、社稷不稳的情况发生?
秦的教训,法家这些年总结了没有、总结了多少,又做出了多少针对性的改变?
这些问题,刘荣都需要仔细斟酌。
对于法家,刘荣的情感倒没有像针对墨家那般复杂。
既没有先帝那样的特殊滤镜,也没有高皇帝、太宗皇帝那样的有色眼镜。
在刘荣看来,法家和墨家、家、阴阳家、纵横家一样。
墨家适合搞技术,家适合搞舆论,阴阳家适合搞天文,纵横家适合搞外交。
而法家,正如其名:其实就适合专精于法律。
根据现实状况,研究新法也好,在旧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寻求查漏补缺也罢——都是法家擅长,且必然能做好的。
但若要说成为执政学派,主导一个封建王朝的整体大方向,刘荣还是有些无法信任法家。
不单是因为法家的履历上,有‘暴秦’这个无论如何都洗不掉的污点,也同样是因为法家的治世哲学,实在很难让刘荣沟通。
后世有这么一种说法。
商鞅,李斯,董仲舒三贼,接替完成了华夏统治者对华夏底层民众的愚化、奴化,让华夏底层民众再也抬不起头,只能世世代代接受统治者的压迫。
这个说法固然偏激,但既然能出现这种说法,就说明其中,也未必完全没有可取之处。
而这其中,最为核心的论点,便是法家对底层民众的治理方式,是存在极为严重的漏洞的。
——人,不是牛羊牧畜。
不是你说往哪干赶就往哪赶,你说宰了吃肉就宰了吃肉的。
尤其是在‘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华夏,统治者和底层民众的关系,是几乎不可能以绝对支配权,长久、稳定的存在的。
偏偏法家就是这么想的,也恰恰是这么做的。
将百姓视作牛羊,甚至是奴隶,认为百姓应该无条件遵从统治者的支配,且无论如何,都绝对不应该反抗?
如果说,墨家想要达成的‘大同世界’是理想化,那法家所追求的这个远大目标,便堪称是幻想了。
人有七情六欲,故而为人。
秩序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秩序的出现,本身就是大多数人一致认同,能为大多数人带来好处的,公约兴致的协议;
而非少数人认同,只能给少数人带来利益、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条令。
诚然,封建时代的法律条令,本质就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剥削工具。
但如果做的太过,如果完全照顾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甚至连大多数人的感受都照顾不到,那就别怪再冒出来个某胜某广,从鱼肚子里掏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