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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叛逆的魔女,诸神黄昏

第五百九十二章 叛逆的魔女,诸神黄昏 (第1/2页)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与众神共存,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也是真正的神话时代。
  
  众神,高居神域。
  
  凡人,跪地拜服。
  
  如果没有那件事,无数的平行世界,或许会一直匍伏在众神的脚下,甘愿充当奴仆。
  
  不过这并不值得可惜。
  
  因为,神必须死。
  
  “大哥,那家伙死掉了。”
  
  “是啊,号称永垂不朽的天神,竟然会那样死去。”
  
  兄弟俩相互交谈。
  
  他们是神界和幽界的居民,有资格前往神界,和众神平起平坐,但却不算是真正的天生神明。
  
  真正的神明,是人类以编制神话而限制起来的伟大存在。
  
  他们的起源十分古老。
  
  古老到就连神明自己都已经记不清过去的身份。
  
  甚至他们现在的状态,究竟还算不算“活着”,都是一个极其可疑的问题。
  
  不过,按照神明的思维来看,这或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要不然,如今的神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神明呢?
  
  如果严格按照神明的标准来判定,如今的神界,恐怕就不剩下几个强大的天神了。
  
  当然,这和他们兄弟俩没什么关系。
  
  比起神明,这对兄弟更在乎的是——人类。
  
  对于众神而言,这对兄弟的理念无疑是一对神奸,但如果要是知道他们的名字,恐怕就不足为奇了。
  
  哥哥叫普罗米修斯,弟弟叫厄庇墨透斯。
  
  前者,代表着“人类的智慧”,“先见之明”。
  
  与之相对的,后者代表着“人类的愚昧”,“后见之明”。
  
  是“创造”了人类,并深爱着人类的神明。
  
  普罗米修斯是先知。
  
  他依据自己的智慧,理性的做出分析:“不过,对这个世间的人类来说是好事吧。”
  
  “毕竟天神一旦堕落,化为不顺从之神徘徊人间,会带给人世极大的灾害,造成无数的悲剧。”
  
  那一日,他们在神界观望「地上界」——那里是生命有限的人类居住的领域。
  
  因为他们得知某一位军神随意跑到人间,所以要寻找对方的踪影,试图阻拦对方下界。
  
  但是,从来都是喜欢保持温和笑容的哥哥,却难得皱起了眉头。
  
  徘徊人间的天神——是「战神」。
  
  战神所到之处引动了人类的斗争心与贪权欲望,发动了无数师出无名的战争,攻打邻国。
  
  在遥远的古老年代──人类还在使用青铜武器和木盾打仗。
  
  跟后世比起来,发动战争的难度也比较低。
  
  但是,死亡率也极其恐怖。
  
  往往只是一刀,划出了一道刀伤,就可以基本宣告没治了。
  
  「战神」就在那样的残酷年代不断的徘徊。
  
  他喜爱战争。
  
  这是他的神性。
  
  但是,神界却又极少发生战争。
  
  就算偶尔有神明闹出一些事情,也会被神界最顶级的大神迅速镇压。
  
  你能想象一个刚想搞事儿的乐子神,一出门就发现宙斯,奥丁,太阳神拉,梵天……一堆神王站在你面前的压迫感吗?
  
  想让神界乱起来?
  
  除非各大神王全都疯了,或者出现另外一批新的堪比神明的怪物,要不然想找乐子就老老实实的下界去找。
  
  神界,不允许出现任何动乱!
  
  所以像他这样的战神,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前往地上界,也就是在凡间搞事情找点乐子了。
  
  普罗米修斯也知道,战神下界,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消息。
  
  一经追查后果然不出所料。
  
  战神徘徊的地方发生了第七次大战,光这一次就有几千人死亡。
  
  兄弟俩在神界俯瞰惨烈的厮杀。
  
  “不过,大哥,我感觉这种幸运事件,不会有第二次发生了。”
  
  “我也有同感。”
  
  他们并没有直接下界,阻拦战神。
  
  因为,战神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神明在人间流浪,会逐渐产生狂态。
  
  这是不顺从之神的天性。
  
  好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战神疯狂的天性,也算是拯救了人类。
  
  战神看到人类的血战后过度兴奋,对鲜血的渴望彻底爆发出来。
  
  所以,他想获得更多鲜血──尤其是神圣的鲜血。
  
  可是,这时候的人间又没有其他降临的不从之神,他无法用其他神明的鲜血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于是,战神提起神剑,选择自刎。
  
  他是战神,他的血液,也自然更加神圣。
  
  最终,疯狂的战神就此殒落。
  
  他再也没办法带给人间更多灾害了。
  
  当然,此刻的人间已经充满了混乱与鲜血……
  
  “大哥,你看那个人类。”
  
  “喔喔?”
  
  弟弟伸手一指,哥哥顺势看过去。
  
  人间的战场上,有一个人类士兵──偷偷接近自刎的战神。
  
  士兵从战神的尸体上,夺走了神剑。
  
  他抱着神剑,拼死逃离了战场。
  
  “他能够看出神剑的强大,眼光还算不错嘛。”
  
  厄庇墨透斯忍不住夸赞道。
  
  “不只如此喔,弟弟。”
  
  “人类有一种信仰,他们相信只要能够夺走勇者或者英雄的某一部分,例如他们的所有物或肉体,以此就能祈求死者,并借取死者的力量能够为自己所用。”
  
  智慧与知识,也是普罗米修斯掌握的“权能”之一。
  
  所以他能够直接看穿那个夺取了神剑的人类士兵,究竟抱着怎样的念头。
  
  厄庇墨透斯听到这个说法后。
  
  思索片刻,突然眼神一亮,他激动地问道:“这么说的话,那个人类得到天神的武器以后,接下来会成为新的怪物啰?!”
  
  “继天神之后,成为威胁人间的另一个怪物。”
  
  “或许会自称为英雄,也有可能是王者,他会想办法支配所有的人类吗……”
  
  要是地面上出现一位强大的英雄,或者无可匹敌的王者。
  
  那么,高高在上的众神,或许也能够对人类保持一分敬畏之心。
  
  “应该不可能吧。”
  
  聪明的普罗米修斯直接打破了弟弟厄庇墨透斯的幻想。
  
  “别忘了,肉体凡胎的人类是无法使用神明的武器。”
  
  “对他们来说,神剑和人类工匠打造的普通铁剑其实没什么差别,甚至还要比挥动普通铁剑要更费力一些。”
  
  “当然,按照常理来说,是这样没错,但如果他想强行使用神剑的话……”
  
  “会怎么样?”
  
  弟弟厄庇墨透斯好奇问道。
  
  “会直接死掉。”
  
  普罗米修斯给出了更加残酷的答案。
  
  神明的佩剑,可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东西。
  
  哪怕是最顶尖的魔法师,最强大的骑士,也不见得能够催动神剑,挥出一剑。
  
  更大的可能,是会被神剑直接抽成一条干尸——比法老王还要干瘪的那种。
  
  “……”
  
  弟弟厄庇墨透斯,其名字意味着后知后觉者。
  
  他在思考之前,会顺应本能与直觉行动,把行动看得比思考更重要。
  
  两兄弟截然不同。
  
  但是,此时此刻,厄庇墨透斯更感觉,自家大哥其实跟他这个顺从本能的后见者没什么区别。
  
  左右都是一死,那你还说个屁啊!
  
  普罗米修斯似乎并不在意弟弟无语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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