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臣民权利书
第513章 臣民权利书 (第2/2页)“其四,行文需庄重、凝练、留有余地。多用‘依制’、‘依律’、‘不得无故’、‘非经程序’等语,为具体执行留下解释空间。避免使用过于绝对、容易引发争议之词。”
狄仁杰的四点原则,可谓老成谋国,既试图落实李瑾理念的精髓——对权力的制约和对臣民基本权益的承认,又充分考虑了现实的政治阻力和接受度,试图在理想与现实、创新与传统之间找到一条可行的窄路。
“狄相高见!”不少中间派官员点头称是。崔日用等保守派虽然仍觉不妥,但狄仁杰提出的原则,至少在表面上都立足于儒家经典和现有制度,让他们难以从根本道理上反驳,只能就具体措辞进行争论。
接下来数日,起草小组陷入了对具体条款字斟句酌的激烈辩论中。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每一个字的顺序,都可能引发长时间的争吵。
关于“生命财产权”,最终措辞为:“臣民之身家性命,及合法所置田产、宅邸、资财,受律法保护。非依国家律令,经有司明正典刑,或为社稷安危、非常之时依法征用并予补偿,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夺、损毁。”增加了“合法所置”、“明正典刑”、“依法征用补偿”等限制条件,强调“依法”,并给“非常之时”留下了口子。
关于“科举入仕权”,措辞更为含蓄:“国家设科举、选贡诸途,以广纳贤才。天下士子,凡身家清白、通晓经义、符合定制者,皆可依制参与,朝廷当以公心取才,勿拘门第,以显至公。”将“权利”弱化为“皆可参与”,并强调“依制”、“符合定制”,且与“勿拘门第”的进步理念结合。
关于“诉讼申辩权”,则写道:“臣民遇有冤抑,可依律向有司陈情、诉讼。有司需依法受理,详加勘问,公正裁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更不得徇私枉法,屈陷良善。”重点放在了要求官府“依法公正”处理诉讼上,而非强调臣民的“起诉权”。
此外,还增加了“臣民有依法置产、经商、迁徙(需符相关律令)之自由”、“臣民有依法纳税、服役之义务”、“臣民需忠君爱国,遵守法度,维护纲常”等条款。
这些条款,在狄仁杰的主持和斡旋下,艰难地、一点一点地达成着妥协。每一款都充满了限制词,每一款都保留了巨大的解释空间,距离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权利”相去甚远,但在这个时代,明确将臣民的这些基本权益(哪怕是被重重限制的)写入一部旨在“根本大法”的文件中,并强调官府和皇帝也需要“依法”行事,已是石破天惊的进步。
争论最激烈的,莫过于是否要将“若皇帝或朝廷严重违背宪章根本精神,致使天怒人怨,臣民……可有劝谏、甚至……非常之权?”这类隐含反抗权的条款写入。这触及了皇权的底线,连相对开明的宋璟、张柬之都坚决反对,认为这等于赋予了下犯上的合法性,万万不可。最终,这一条被彻底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句更为模糊的“皇帝与朝廷,当敬畏天命,体察民情,以保社稷长安。若有失德,天象示警,言路当畅,以资规谏。”将可能的“反抗”弱化为“天象示警”和“言路规谏”。
就在政事堂旁的小厅内争论得面红耳赤之时,上阳宫寝殿中,李瑾的生命已如风中残烛。他已无法起身,大部分时间处于昏睡,偶尔清醒,也极为短暂。王怀恩会低声向他禀报起草的进展和遇到的争论。李瑾听着,浑浊的眼中时而闪过微光,时而黯淡。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那些超越时代的理念,在这个时代注定会被稀释、扭曲、妥协。但他更知道,能开这个头,已属不易。哪怕只是将“臣民权利”、“依法行事”这些概念,以某种形式写入一个具有崇高地位的文件,就是播下了一颗种子。这颗种子可能深埋土中,历经寒冬,但只要有合适的时机,或许就能萌芽。
“告诉他们……”在一次短暂的清醒中,李瑾用尽力气,对王怀恩低语,“权利……是争来的,不是赐予的……但能有此开端……已很好……关键在于……写入……确立……名分……有了名分,后人……便可据此……去争……”
王怀恩含泪记下,辗转将这番已近乎谵语的话,通过特殊渠道,传给了狄仁杰。狄仁杰拿到这张字迹歪斜、语意模糊的纸条,沉思良久。他明白了李瑾最后的意思:不必追求一步到位,不必强求条款完美,最重要的是将“臣民有某些基本权益需被尊重”、“皇帝朝廷需依法行事”这些原则,以“宪章”的名义确立下来,获得名分。有了这个名分,后世便有了依据,有了争取和改进的起点。
“名分……”狄仁杰喃喃自语,看着眼前争吵不休的同僚们,心中喟叹。李怀瑾啊李怀瑾,你至死所思所虑,皆在百年、千年之后。这份遗愿,何其沉重,又何其深远。
数日后,一份经过反复争吵、妥协、修改的《大周盛世宪章(草案)·臣民篇》初稿,终于摆在了政事堂的案头。虽然依旧充满了限制、模糊和传统的烙印,但它毕竟第一次,以“根本大法”章节的形式,试图对“臣民”的地位、权益与义务,做出相对系统的、成文的界定。这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一份政治宣言,悄然撼动着千年帝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绝对伦理。
下一步,将是更核心、也更敏感的部分——明确“律法为至高”,以及设计“内阁理政体”。可以想见,那将是更加激烈的风暴。
而在上阳宫,李瑾在得知“臣民篇”草案初成的消息后,陷入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偶尔醒转,他望向窗外的目光,已不再有焦点,仿佛穿透了宫墙,望向那不可知的未来。他的嘴唇偶尔会无声地嚅动,守在榻边的王怀恩将耳朵凑近,依稀能分辨出几个模糊的音节:“权利……义务……法……种子……”
腊月廿八延英殿播下的那颗关于限制君权、明确权责的种子,在永昌二十九年的正月寒风里,经过无数激烈争吵与艰难妥协,终于催生出了第一片稚嫩而带着惊人力量的叶片——《臣民权利书》的雏形。尽管它孱弱,布满枷锁,但毕竟,已破土而出。